資料來源:【2008/08/27 聯合新聞網/記者曾懿晴/台北報導】
鄭先生去年十月四日接到銀行業務員電話推銷傷害險保單
當下並未答應對方,只說再考慮看看
沒想到十月底接到保單,銀行表示保單已在十月四日生效
「我在電話中只說再考慮就被投保,也沒簽署任何文件。」
鄭先生氣憤地說,接到保單後銀行還堅稱已過了七天鑑賞期,退保也要白白損失一筆錢
消基會近五年共接獲卅九件電話行銷保單申訴,消基會代理董事長謝天仁表示
消費者禁不起業務員一再遊說,口頭上敷衍對方,但「嗯」、「好」、「參考看看」等詞
竟被視為同意投保,不僅替消費者刷卡繳費,要保人與受益人竟是銀行
消基會委員郭尚義指出,有消費者電話中口頭答應投保,但未收到實體保單
打電話到銀行詢問時,對方說保單若沒在十天內寄回,就視同保單成立
「消費者若口頭答應卻又不想投保,或看到保單認為不符需求時,應依保險法規定,把握十天審
閱期行使撤銷權。」
郭尚義表示,消費者口頭應付就被視為同意納保、銀行未經消費者同意
擅自刷卡繳保費、欺瞞及隱匿保單內容、在消費者明示拒絕後仍強力推銷等情形
違反公平交易法,可處五萬元以上、兩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旦產生爭議,消費者可要求業者提供錄音,依規定業者不得拒絕。」
金管會保險局說,電話行銷保險必須消費者書面同意確認後才生效
如果投保人有異議,或者沒收到書面通知,契約就不算數
保險局表示,大約一個多月前,金管會與消保會協商電話行銷保險保戶權益問題達成共識
消費者表示「同意」電話行銷保險就算成立
不過,事後保險公司必須將書面資料寄送消費者
經由消費者確認電話中約定事項與實際保障項目一致
如果內容不一致,或消費者沒收到,就不算數
但是官員說,消費者若收到書面通知卻沒有寄還表示「不同意」,這項保險契約就生效
心得:這銀行還真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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