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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2009/03/05【經濟日報╱記者 邱金蘭】

小林(化名)日前跟朋友買了一輛車,才開沒多久便撞倒機車騎士,導致對方頭部外傷、骨折

小林後來跟保險公司申請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俗稱任意險)理賠金,但保險公司不理賠

保險公司認為,小林的朋友把車子賣給他並辦理過戶,但原先車子投保的任意險並未跟著過戶

依汽車保險共同條款第12條規定,被保險汽車的行車執照經過戶,保險契約在行車執照生效日起

超過十天未申請移轉者,保險契約效力暫停
;保險公司主張,在停效期間發生的保險事故,不負賠償責任

小林認為,當初他跟朋友買車,也一起到保險公司辦理汽車保險契約權益移轉手續

在完成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權益移轉後,小林還特別問保險公司承辦人員:「這樣就辦好了嗎?」

保險公司的承辦人員還說:「辦好了,你們可以走了。」

因此,小林跟朋友以為車強制車險跟任意車險都已經過戶

而且,保險公司雖主張車子投保的任意險並未跟著過戶,後來保險公司並未退返保費給小林的朋友

顯示原本投保的任意險並沒有失去效力,保險公司不理賠實在沒道理,因此向保發中心申訴

保發中心調處認為,依汽車保險共同條款規定,車子辦過戶時,車主可以決定是否將保險契約一併轉讓

保險公司也可以透過核保程序,決定是否對新的所有權人承保

小林跟朋友到保險公司辦理保險契約權益移轉,但當時保險公司在執行承保批改作業時

只辦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過戶,未發現還有任意險,也未一併辦理過戶或退款,以致影響客戶權益

顯見保險公司服務有疏失,
雖然保險公司主張,小林跟朋友當初沒有申請契約移轉而致契約停效

但因本案並非完全是因客戶的疏忽,保險公司的作業也明顯有疏失


因此建議保險公司在小林補正任意險移轉程序後,再理賠相關保險金,
提醒保戶注意,車子買賣辦理過戶時

一定要確認所有的險種都已經辦理保險契約過戶
,以免發生類似小林的困擾

建議:發生事故時,需要保險來承擔風險,但是卻沒有理賠,這是超OOXX的,大家要注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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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ndolo20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