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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2008/08/07 經濟日報/記者葉慧心/台北報導】

父親是大多數家庭中主要經濟支柱,想當現代新好爸爸
建議可以善用保險商品,為自己和家人築起堅固牢靠的經濟防護牆

保險業者指出,不少爸爸們平常忽略自己健康的重要性
更有許多爸爸沒替自己買保險,或不知道自己有沒有保險
現代「新好爸爸」應同時具備健康的身心及足夠的保險保障
才是家人幸福最大的保證

近年國內產業外移,不論「空中飛人爸爸」或「台商爸爸」
意外及醫療風險都增加,這類爸爸除了壽險
投保「保障加保本」的還本型意外險及醫療險
可針對意外事故及疾病的風險架好防護網

若想要讓爸爸年年收到父親節大禮,且獲得足夠的壽險保障
可選擇具有固定收益特色的商品,如利變型終身壽險
每年帳戶價值依保險公司宣告利率計算利息
穩健地用利滾利的收益累積財富,作為子女教育金或養老退休金 

屬於預算充足或高資產族群,則建議投保還本型終身壽險
可將保費分為兩年或六年繳交,未來每年都領取投保金額10%或20%的還本金
讓爸爸們年年領現金,退休後還可靠這筆還本金支應生活所需

此外醫療險的保障也不可輕忽,尤其年齡愈大、投保限制愈多
爸爸們宜趁早規劃,購買完整醫療保險,適時減輕家人負擔
像是還本型醫療險就可以一次滿足爸爸們保障需求的規劃

心得:
專家講歸講,每隔一段時間,保單還是要檢視一次
檢查是否需要做調整,若沒有定期檢查
專家講的話也只是屁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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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2008/08/05 經濟日報╱記者葉慧心/台北報導】

薪資凍結、物價一路喊漲,民眾普遍陷入財富縮水的窘境
保險業者指出,民眾如果想移轉人身風險
買保險時有些有助精打細算的基本招數
可以讓所繳的每一塊錢都發揮最大效益

壽險業者認為:
民眾應將基本的壽險、醫療、意外及防癌險列為必備保險
如果能善用保險商品進行搭配,能在不造成額外經濟負擔的預算下
輕鬆規劃符合需求的保障內容
 

預算不高的社會新鮮人或單身貴族
建議可先以定期壽險搭配醫療、意外、防癌附約
或是倍數型醫療的「基本型」方式來規劃,以較少的保費換取完整保障

另外具高倍數給付總額特色的倍數型醫療險,保費相對便宜
保障項目則同樣很完整,在實質薪資縮水的現況下
可滿足預算有限卻想兼顧高品質醫療保障的民眾 

正值事業顛峰的壯年族群,預算通常較為充裕
這時除了拉高終身壽險保額,醫療、防癌則建議改以主約方式規劃
如此就不必年年擔心或處理附約到期的問題

如果擔心保障被通膨侵蝕,還可善用保額可穩健增值的增額分紅型商品
除享有壽險最低保障,還有機會分享保險公司經營績效
至於可承擔風險者,不妨定期定額購買兼具投資與保障的投資型保單
藉由強迫儲蓄來準備未來子女教育費用及個人退休金

進入退休期後,別忘了確保年老享有穩定收入來源以及尊嚴自主的晚年生活
事業有成的銀髮族,不妨將長期看護險、短繳費年期終身壽險
或是年金險納入保險規劃,以享受退休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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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經濟日報╱記者 邱金蘭】 

小林(化名)媽媽在88年12月,跟一家保險公司投保定期壽險
小林媽媽一度因欠繳保險費導致保單停效,到了90年2月又復效
小林媽媽在91年3月因腦梗塞死亡,小林跟保險公司申請保險金時
保險公司卻以存證信函通知解除契約,並拒絕給付保險金

保險公司認為:
小林媽媽從86年5月開始就在醫院因「糖尿病、高血壓」等疾病就醫
但在投保時跟申請保單復效時
對保險公司健康狀況及保險契約復效申請書等書面詢問,都沒有據實告知

保險公司主張,小林媽媽未依保險法第64條規定盡告知義務
且未依復效時的特約條款據實告知,隱匿病情,影響保險公司的危險評估
因此依保險法第68條規定,保險公司可以解除契約

小林則認為:
保險公司主張不理賠的原因是小林媽媽在投保前已患有糖尿病、高血壓
但保險法跟保單條款都明文規定
「契約訂立後經過兩年,就算有可以解除的原因,也不能解除契約」
小林媽媽是在88年12月投保,到91年3月死亡
已超過兩年,保險公司應負理賠責任

對於保險公司的主張,小林無法接受,於是向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申訴
保發中心調處認為,保險公司在契約訂立時
應就整個保險期間所承擔的風險評估,因此小林媽媽申請復效時
就算有不實告知情事,應不影響保險公司對危險的估計
保險公司就算透過特約條款方式,要求小林媽媽在申請復效時應據實告知
在法理上恐怕也有疑義,無法依保險法第68條解除契約

而且,保險法規定契約訂立後經過兩年
就算有可以解除的原因,也不能解除契約
小林媽媽投保的保單,從契約訂立到事故發生已逾二年
因此保險公司縱使主張小林媽媽違背據實說明義務,要行使解約權
依法恐怕也失去依據,因此建議保險公司應給付保險金給小林

像小林這種情況,可以提醒保戶注意,實際在85年5月間
主管機關曾發函規定,保險法第64條有關告知義務
指契約訂立時保險公司既然在契約訂立時已作過危險評估
告知義務就不適用於契約成立後的復效
換言之,申請保單復效時,保險公司可以詢問被保險人健康情況
但不能做為解除契約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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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2008/08/07 經濟日報】 

提醒,學貸族規劃保額時,別忘納入學貸金額
以免無法償還而發生「債留父母」的憾事

許多社會新鮮人在就業前的保單規劃大多是由父母準備
規劃重點通常為傳統型壽險、儲蓄險與醫療險
畢業後應該依照自己的現狀及需求重新檢視保單
檢視重點包括醫療傷殘及壽險保障

在健康險、壽險規劃上,社會新鮮人應視本身的預算論定該投保哪些保險
但一如房貸族在投保壽險時保額應加計房貸金額
房貸族則應將學貸金額納入壽險保額規劃考量
經濟能力較差的人,建議利用保費較低廉的投資型保單
財務能力較佳者,則建議利用投資型保單

定期壽險具有保費低廉的優點,最低保額大多從200萬元起跳
200萬元保額大抵已可涵蓋學貸金額、生命最終費用以及父母孝敬金
以25歲男子為例,投保200萬元的10年期定期壽險,每年保費約4,220元

投資型保單的保費最低從每年1.2萬元起跳,保費門檻高於定期壽險
但可同時提供保障及理財雙重功能

對於有餘力投保健康險的社會新鮮人,可規劃實支實付型的醫療保險商品
並依照自己的收入,換算每日上班的日薪來規劃定額給付的醫療險
以補償若因風險發生導致工作收入中斷時的基本開銷

心得:Dear朋友們,父母無法幫你一輩子,只有靠自己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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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現代保險金融理財資訊網
發佈日期:07-Aug-08

X華人壽限期未完成增資,金管會開罰


X華人壽95年度資本適足率未達法定標準,且未能限期完成增資
金管會27日發布處分公告,
限制X華人壽不得報送採備查方式的新保險商品
另除了配合主管機關法令變動所做的變更
以及依主管機關所提審查意見修正的變更外
也不得辦理保險商品部分變更及限制新設分支機構(分公司、通訊處)

建議:
選擇經營穩健的保險公司,可以讓自己所繳的保費是留得住的
但是如何選擇呢??大可問你的壽險顧問...
若講不出所以然,我想也不要買了....you 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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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陳欣文/台北報導】
今年上半年連動債保單大賣
金管會擔心的國人平均保額恐怕更低的憂慮果真發生了
根據統計,今年上半年國人平均保額僅73萬元,又回到3年前的低點
壽險業者建議壽險保障不足的民眾,透過定期壽險和投資型保單來補強最划算

一般來說,年金險、儲蓄險都沒有足夠的壽險保障
頂多就是把之前所繳保費還給保戶,真正有壽險保障且相對成本較低的
以定期壽險和投資型保單為代表

不過,可不是所有投資型保單都提供壽險保障
一般來說,投資型保單名稱上有「壽險」兩字,才有提供壽險保障

另一方面,要計算自己究竟有多少壽險保障時,最好不要把意外險算進去
因為意外險的保障,必須是死於意外才會有理賠,疾病的話就不賠
因為費率上相差很多,民
眾別以為買了很多意外險,就等於有很多壽險保障

更新日期:2008/08/07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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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一無與倫比的商品特色,兼具保險與投資的五大特色
怕投資有風險的朋友們,這張絕對可以把風險分散掉
請看下列五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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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勞退和勞保的差異 退休金選擇不失誤

更新日期:2008/07/29 09:32 【工商時報 陳雪蓮/台北報導】

在勞保年金制將上路之際,許多人趕著領取一次金
但也有一些已領取一次金的人,透過各種途徑,希望能有退錢改制的機會
其中有些人,就是因為搞不清楚勞工退休和勞保的差異,以致誤判而領一次金
在目前退錢改制無門下,懊惱不已

自從媒體報導,申請勞保一次金給付,在錢入帳前可撤銷
每天都有一些申請人勞保局要求,撤消申請一次金案

而本報亦接獲讀者張先生投訴,表示今年3月時,由於年資已到30年
因此以電話向勞保局詢問,有關老年給付與勞保年金之差異,及如何申辦?
當時,他印象中被被告知的內容是:
「勞保年金是為參加勞保新制的人而設,目前雖尚未經
立法院通過,但即便將來通過,也是參加勞保新制的人才夠資格,故參加舊制的人若要申辦老年給付,只可選擇一次給付…。」

在這種錯誤認知下,張先生以為,新制就是現在年輕人選擇的那種退休制度
自己是用舊制的,因此認為自己是別無選擇而辦理了勞保老年一次給付

由於他當時並不清楚,勞退和勞保的差異
因此把「舊制只能領一次金」訊息轉知週遭的朋友
影響了一些人和他一樣,也請領了一次金

但是在「勞保年金」7月17日立法通過後,張先生認為和他一樣,接收訊息有誤
而做出決定的人當為數不少,因此,他己透過各種管道
包括找勞委會、立法委員等,希望能謀求補救立道

不過,對於類似張先生這種想退錢改制的人,勞委會勞保處處長石發基表示
依照法令規定,老年給付一旦經勞保局核付後,就不得再變更

石發基並表示,將來修法接受要求變更可行性也很低
因為這兩年請領一次金的人很多,如果可以接受變更,茲事體大

因此石發基呼籲,退職請領勞保老年給付前要審慎思考
因為一旦經勞保局核付後,就不得再變更

冷靜思考後再做決定,千萬勿盜聽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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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8/07/19 07:30 記者許韶芹台北報導

國民年金上路,台灣進入「全民保險」時代
趨勢專家昨天表示,
國民年金僅提供老年生活最低階層的保障
未來民眾對於
退休金仍要「自力救濟」,不可過度仰賴社會保險制度
避免「年輕時肆意消費未來」

觀察社會趨勢的學學文創副董事長詹偉雄指出:
歐美退休制度完整,民眾普遍沒有儲蓄老本觀念
雖然台灣進入全民都有保險的時代,但民眾千萬不可仗恃老年可領到年金
在年輕時就過度支出、提前消費未來
他認為,如果要增加消費,一定要個人所得增加
而不是寄望長遠未來社會保險年金的最低度保障

詹偉雄說,國民年金制度啟動,反映社會大眾將會更普遍了解老年經濟風險
但社會保險制度僅提供最低程度的生活保障
讓低收入戶、弱勢者年老時免於流離失所、餓死街頭,徒增社會安全困擾
但一般人若想老年生活過著不錯的品質,還必須搭配完整的個人理財規畫

他舉健保為例,提供最基本的醫療保障,但大部分民眾還是覺得不夠
反而紛紛加保醫療險、防癌險等商業保險
國民年金也是如此,一個月近一萬元的年金無法完全轉嫁老殘、重大疾病等風險
民眾最好還是自力救濟,將退休金規劃納入理財藍圖中

曾製作「世事難料」等保險廣告的達一廣告創意總監徐一鳴說:
國民年金只對弱勢族群有影響,尤其考量通膨因素後
老年後能領取國民年金其實很少,若沒有配合其他儲蓄、理財規畫
不足以讓老年生活無牽無掛

徐一鳴還表示,全民保險時代來臨,對民眾消費、儲蓄應不會有太大變化
尤其現在股市走空、經濟成長趨緩,市井小民荷包嚴重縮水
不會因為未來年金發放就改變現在消費行為;更何況民眾對政府越來越沒信心
「年金都還沒落入口袋,你敢因為政策大餅就提前消費嗎?」

政大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副教授王儷玲認為:
現代國人壽險普遍延長,國民年金上路,「每月領年金可領到老死」
已讓長壽的老年人生活可獲最基本的保障
老年人還是有生重大疾病需要花費龐大醫藥費等其他風險
呼籲一般民眾還是要妥善儲蓄、理財行為
在年輕時代就規劃退休金,才能讓老年生活更好

心得:總歸一句話,靠自己不會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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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價上漲,標榜可以保本、又能分紅、還能抗通膨的分紅保單買氣再度活絡!
但是分紅保單真的可以打敗通膨嗎??讓數字來說話。

不只買股票能分紅
(指配股利),就連買保險也能分紅!!
而且「賺了你分
7成,賠了算保險公司」、
「繳費期間可以分紅、繳費期滿也可分紅、身故分紅、終身分紅,讓你利上加利。」
一連串誘人的廣告詞,讓
35歲的胡先生心動的在3年前購買保額10萬元
20年期的分紅保單,年繳保費5,510

但是當保單滿周年後,第
1年胡先生並沒有領到紅利,第2年領到58
換算下來,胡先生所分到的分紅利率只有
1%
而同年這家壽險公司的年度淨利還高達百億元以上
胡先生對於分到的紅利頗為失望

保單分紅
不等於分享公司整體獲利

每張保單所能分到的紅利,因性別、年齡、繳費期而有所不同
所謂的分紅,也不是指分享保險公司的整體獲利
而是依保險公司經營分紅保單的績效來分配紅利
因此不能將保單紅利與股票現金股利的分紅相提並論

保單之所以能分紅,主要來自保單的死差、利差、費差
其中以利差益為主要來源,也就是這張保單實際的投資收益高於保單的預定利率
因此選擇一家穩健經營且有績效表現的投資團隊相當重要

保單有了盈餘後,保險公司精算人員就會依據各保單對公司整體獲利的貢獻比例
來計算可分配紅利,再向董事會建議該年度可分配紅利盈餘
以及分配給保戶的比例,經董事會核准後,保戶就可以分到紅利

只是投保幾年才能領到分紅,也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一次繳清保費的躉繳方式所購買的分紅保單
因為第
1年的保單價值準備金較高,所以保單滿周年就能分紅
其他分期購買分紅保單的保戶,通常因為第
1年成本費用較高
保單價值準備金較低,因此第
1年無法領到紅利
建議保戶在投保前,可以先問清楚,到底從哪一年開始分紅

保費比不分紅保單貴
1
2

當然,如果保險公司營運不佳,甚至虧錢,保戶就沒有紅利可分
正因公司營運有虧損的風險,不保證獲利
因此保險公司在分紅保單上都會特別註明
「保單紅利部分並非本保單的保證給付項目,本公司不保證其給付金額」

簡單來說,就是指:分紅保單並不保證年年會分紅或是一定會分紅
但依照規定,如果分紅保單連續
2年沒有分紅
金管會就會找保險公司「喝咖啡」,看看到底是不是公司營運出了什麼問題
替保戶問個清楚

只是就算保險公司虧錢,保戶頂多領不到紅利,不會損害到應有的保障及權利
像是還本型或是年金型的分紅保單,還是可以按照保單契約
在規定的時間領回本金或是年金,不會因此受到影響
換句話說分紅保單至少保本而且還有機會分享保險公司經營分紅保單的營運績效

不過民眾要不要投保分紅保單,還必須更精打細算
因為分紅保單除了未必年年分紅,保費也比不分紅保單平均貴上
1 2 成左右
洪瑞霙分析,主要是因為分紅保單比不分紅保單需要更多的營運成本
包括分紅帳戶管理、資金運用都要與傳統帳戶有所區隔
以及每年度紅利金額的精算與發放,因此分紅保單保費比不分紅保單還要貴一些

不保證分紅也不保證年年抗通膨

分紅保單不僅因「分紅」兩字獲得保戶青睞
部分保險公司甚至將分紅保單封為「抗通膨保單」
尤其在物價飛漲的高通膨時代,分紅保單的詢問度與買氣也再度活絡

保本又免稅
頗受高資產族青睞

沒有一張分紅保單在條款中註明可以抗通膨
況且通貨膨脹率的高低是由市場決定,分紅利率由保險公司董事會決定
兩者沒有存在絕對關係,而且保險本身只是一種保障工具
想要利用分紅保單獲取超額報酬,或是將分紅保單視為抗通膨的投資工具
恐怕將是誤會一場

綜合以上分析,既然分紅保單保費比不分紅保單貴
也不是保證一定年年分紅以及抗通膨,那麼到底誰適合購買分紅保單?

如果保戶是打算納入保守穩健的資產配置,分紅保單就是不錯的選擇
因為分紅保單一定保本,也有機會分紅,再加上領取的紅利免課稅
成為許多高資產族群投保的標的

分紅保單雖然掛上分紅兩字,但實質上還是終身壽險
因此保戶投保時,應該注重保險公司的經營穩健、財務透明度
而不只是關心分紅分多少,才能夠達到買保障的最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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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買產險公司的意外險或是想買而還沒買的
看完這則報導再決定也不遲
請認真看完,自身權益要自己掌握
或是交給可以信任的壽險顧問
請看...

更新日期:2008/07/07 04:09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
就差23小時,擔任路邊停車計費員的單親媽媽邱女拿不到丈夫的身故保險金
一家3口生活因此陷入困境

邱女94年3月1日上午為全家人買1年期意外險各100萬
隔年3月1日23時她擔任建築工的丈夫潘某意外過世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此保單生效日應回溯至投保日零時
保單已在95年2月28日24時期滿,潘某3月1日23時出意外時已逾期
判旺旺產險不必理賠

「該是我們的權利,絕對要爭到底!」邱女一再強調這句話
她說丈夫驟逝,家中少了主要經濟支柱,又領不到100萬保險金
生活真的很緊,雖然她月薪只有2萬多,但為一對未成年子女的未來
她一定會撐下去,官司也會打到底,已上訴

邱女94年透過「聯旗」保險經紀公司向友聯產險(現改名旺旺)投保
她的要保書寫著,投保日午夜12時生效,且她也勾選期滿後自動續保

判決書指出,保險期間應以保險公司印出的保單內容為準
雖然邱女要求投保生效日是當天晚上12點及期滿續保
但是事後旺旺核准的保單,生效日是寫當天零時,整整差了24小時
也無續保條款邱女收到保單後並無異議,即視為接受,因此判邱女敗訴

邱女說,95年3月1日晚間23時許,她回到家時發現丈夫口吐白沫倒在客廳
她認為丈夫是在外發生車禍,拖著重傷的身軀回到家中,緊急送醫後
醫院發出病危通知,邱女緊急將丈夫送回花蓮老家,讓他在出生地往生

事後,邱女要求旺旺理賠卻遭拒,對方告訴她,雙方的保險合約
剛好在潘某出事的當天零時終止,保單上已寫得很清楚,並出示保單
邱女這才發現,保單生效時間竟和當初她要保書上的時間不一樣
旺旺也不承認她與保險經紀公司要保書上的續保條款

心得:
朋友們請注意看,邱小姐的立場我用紅色的部分表示,旺旺的立場我用藍色表示
很明顯地雙方沒有共識,邱小姐會很氣憤是正常的
尤其是自己最親愛的人離開了,當然要爭取權益
但是回到現實面,為何保險公司站得住腳呢??
主要是邱小姐收到保單後,即表示對這份保單無異議
相信一般人不會這麼無聊,沒事在看保單條款
只有保險從業人員才會做這種傻事
在看完上述報導之後,有兩個爭議點
一個是生效時間,另一個是續保條款
前者會影響保險金是否可以理賠
而後者若屬實,保險金是無庸置疑的
等於發生事故期間,是意外險的第二個年度
保險公司是需要付理賠金
但是重點來了,旺旺不承認這個條款
那是不是保險經紀公司給邱小姐承諾就不得而知
因此慎選「人身保險公司」是很重要的
因為業務員代表公司跟客戶接洽
而不用透過經紀公司,客戶只是面對代理人
須由代理人跟保險公司洽談
這時三方面的溝通也許就會有代溝
像這樣血淋淋的case就很清楚了
鄉親阿,要慎選保險公司跟業務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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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保單時填寫的收費地址
是否和現在居住的地址不一樣?
那你可得趕緊通知變更

金管會
近來接獲消費者申訴,表示有保險公司擅自將保單停效
但經過瞭解才發現,這是因為保戶變更收費地址,卻未及時通知保險公司
導致沒收到繳費通知,在長時間持續沒繳保險費下,最後使得保單停效

根據保險法第116條第1項規定:
「人壽保險保險費到期未交付者,除契約另有訂定,經催告到達後屆30日仍不交付時,保險契約效力停止」。
同時依照人壽保險單示範條款第4條第1項規定
保險公司就年繳或半年繳保險契約負催告義務

目前基於服務客戶,保險公司通常會在保費應繳日前,先以書面通知保戶
若屆時保戶未繳交保費,且未事先聲明以保單價值準備金墊繳保費
保險公司會以掛號函件催告,經催告到達後30日仍不交付時
保險契約效力便會停止

金管會指出,保險公司以書面寄達保戶於要保書填列的地址
若客戶變更住所且未能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以致保單遭停效
則停效期間發生的保險事故依照規定將無法獲得理賠

這起爭議案件由於的確是保戶未能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導致保單遭停效
因此不但申訴無法成立,而且停效期間發生的保險事故,也將無法獲得理賠
雖然現在保險業員都會辛勤與客戶接觸,因此發生這類情事機率不大
但為維護自身權益,金管會還是呼籲民眾,只要住所發生變更時
應主動以書面通知承保公司,以免日後衍生麻煩的理賠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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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太太最近很傷腦筋,因為民生物價通通喊漲
光靠先生一份薪水養家,實在有些吃力
她聽說連健保費都再漲價,忍不住搖搖頭,心想等老二明年上小學後
自己得趕緊重返職場,以降低經濟壓力

事實上,健保相關的權益縮水已不是頭一遭,健保局的虧損黑洞年年擴大
只好努力開源或節流,以降低虧損,今年8月1日的健保費調漲
主要是因應7月1日的勞工基本薪資調整(最低月薪從15,840元調漲至17,280元)
健保局搭上順風車,跟著調漲保費,約有1,230萬人受到影響
民眾自付保險費的調漲金額從15元至55元不等


每個人繳交健保費的多寡,是依照所投保金額而定
參考的依據便是每月投保薪資;這一次的健保調漲行動
受影響最大的分別是上班族月投保薪資在17,280元以下者
軍公教人員、參加職業工會的人(如計程車司機、農漁業工作者)
與第六類人口(如無固定職業工作者)

漲幅雖不高  低受薪階級影響最大

這些族群除了軍公教人員外,多是經濟能力相對弱勢的族群
因此健保局的做法也讓人質疑,是否讓經濟能力偏低的民眾生活負擔更吃重
那麼,民眾可因此拒繳健保費嗎?
答案是:「不行!」因為健保屬於強制性社會保險,全民皆有繳納的義務
但有3個撇步可降低保費負擔

【撇步1】依附眷屬掛在夫妻薪資較低一方

對於雙薪家庭來說,夫妻均投保勞保與健保
既然健保費的參考依據是每月投保薪資
投保薪資愈高,換算的健保費就愈高,而加保的眷屬健保費也愈高

因此,眷屬應該是轉移至薪資較低的那一方加保,才能降低全家的健保總繳費用
值得提醒的是,薪資高並不一定代表「投保薪資」高
例如業務、專櫃人員等工作,通常是底薪加上獎金,有可能薪資高,但底薪低
因此夫妻雙方可以先搞清楚或向人事單位問清楚自己的「每月投保薪資」
再決定子女與父母等眷屬要加掛在哪一方

【撇步2】眷屬第4 人起免健保費

如果你屬於上有高堂、下有子女要奉養的夾心族
就可以考慮將父母與子女的健保以眷屬身分全部掛在一個人的名下

《輕鬆搞懂健保勞保汽機車強制保險》一書的作者黃文平表示:
同一人的依附眷屬若超過3人,第4人起就免付健保費
但健保依附眷屬有直系血親的身分限制
公婆或岳父母無法加掛在女婿或是媳婦名下

【撇步3】出國半年以上可申請停繳健保費

如果出國念書或是就業,一年內的累計時間達半年以上
就可以申請暫時停繳健保費
但相對的,出國期間若因病或意外在國外就醫所衍生出來的費用
回國也不能向健保局申請醫療支出補助
停繳期間若在國內醫療院所就醫,也無法以健保身分就醫

另外,以下整理幾個常見的健保迷思,釐清似是而非的觀念
或許還有機會幫自己省下一些健保費

【迷思1】子女暑期打工健保費由雇主負擔?

在學的學生若無職業,應是依附有工作的父母,以眷屬身分投保
但若子女於暑假期間打工,有些父母認為雇主應該幫子女投保健保
事實上,打工須超過3個月,雇主才有幫工讀生投保健保的義務
如果只是短期工讀,父母還是要負擔子女的健保費

【迷思2】無業父母加掛子女名下投保最划算?

父母以眷屬身分將健保加掛在子女名下,看起來理所當然
但對於本身是退休人員、子女月投保薪資超過50,600元
且子女名下眷屬人數低於4人以下者,就不是個聰明的做法了

因為只要是退休人員,自己就可以用「第六類人口」身分向鄉鎮公所投保
每月固定繳健保費659元,若子女薪資超過50,600元
換算下來的每月健保費就會超過691元,比自行投保更不划算
相對的,如果你子女薪資在50,600元以下,健保費就會比父母自行投保划算

【迷思3】無業時免繳健保費?

除非是非自願性失業,例如被資遣或裁員,且領勞保失業給付期間
本人與附加眷屬即可免繳健保費,但以不超過6個月為限
但若是一般性失業或找不到工作期間
還是要以第六類人口身分繳納每月659元的健保費,直到找到工作為止

【迷思4】失業子女能一直依附父母名下投保?

有些年輕人從學校畢業或是男性退役後,暫時找不到工作
短期間內還可以依附在父母名下投保健保,但只要無業期間超過1年以上
就得自己以第六類人口身分向鄉鎮公所投保

【迷思5】海外就醫無法享受健保好處?

如果在海外就醫,結束就醫的那一天起算6個月內,可以向健保局申請健保給付
但民眾要備齊醫療收據正本,若住院則要索取就醫診斷證明書,回國才能申請
健保局則會依照情況核發,但不一定會全額補助

建議:看完趕緊為荷包作戰喔,省小錢累積成大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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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
風險無所不在,因此如何聰明買對保單
善用最有限的經濟預算買到最划算且周全的保障
事前做足功課將避免導致後續權益相關的重要事項被忽略
小弟將以簡潔明瞭的敘述,讓您逐步正確了解保單
進而買對保障終身的實用保單

一、買保險,愈早愈好
同一種保險商品的保費高低,取決於保戶的年齡、性別、職業和健康狀況等
其中年齡的影響力相對顯著,愈早投保,保費負擔相對愈輕

二、定期檢視保單,保障不過期
不少人買了保險之後,就把保單丟在一旁,以為有保險,萬事OK
這是錯誤觀念,因為保單的設計可以靈活搭配人生不同階段的需求
就連換工作也可向保險公司申請異動,更改職業類別,有利於調降保費

三、保費支出占年收入10%
保費支出比例一般常以月薪當基準一年的保費就以月薪多少來抓
例如月薪四萬元,年保費大約四萬元
如果第一次買保險,應該以保障型保險為主
預算購的話,建議都買終身險,搭配壽險、健康險以及傷害險三大主要險種
如果預算並不充裕,建議以定期險為主,保費比較便宜
決定預算也要思考保障額度,保護傘需要家庭年收入乘上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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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社會新鮮人、新婚夫妻或新手父母而言
定期險享有低保費、高保障的雙重優勢
為預算有限者提供周全的生活保障

社會新鮮人阿華,在預算有限下為自己買1張定期壽險
打算10年內存到第一桶金,希望等到收入較為寬裕後
再慢慢補足增加其他保障……

根據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統計,2007年民眾投保率已高達196%
代表每個人將近有2張保單,不過面對物價飛漲、薪水不漲的時代
民眾對每一分錢更是精打細算,而定期險以「用最少的花費買足最高的保障」
深受許多荷包有限,但渴望擁有相同保障的消費者青睞

定期險的適合族群

定期險適合預算有限,但仍需相同保障的社會新鮮人、新婚夫妻或新手父母購買
雖然工作數年但積蓄不多,又需背負沉重的家庭責任,在薪資有限下
若想提高壽險保障,可由定期險來補足
定期險的保額應以家庭責任額來估算

例如未婚族群以房貸、生活費為考量,已婚族群則以房貸或子女教育費為主
萬一家庭經濟支柱發生收入中斷時,可透過定期險去彌補薪資中斷的風險
至於不婚族群,保額不必太高,因為定期險為死亡給付,故適合家庭負擔重
但終身壽險保額不夠者,較適合規劃定期險

至於家庭責任最重的三明治族群,夫妻保額究竟如何計算?
現今多為雙薪家庭,以收入較高者的家庭經濟支柱,做為最大保額的計算基礎
此外,定期險如何搭配其他險種做規劃?
不妨先檢視現有保單,是否已具有其他醫療保障
再適度搭配終身壽險、醫療險、防癌險或重大疾病險,做完整的醫療保障

心得:此時不做保單健診,更待何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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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上路的國民年金,你了解多少?
國民年金將於今年10月上路,到底哪些人是國保強制納保對象?

加保後有什麼好處?而近來吵得沸沸揚揚的勞保年金又是什麼?
這與國保有什麼關聯?

※美鳳從新聞報導得知內政部將於今(
97)10月開辦國民年金(以下簡稱國保),
  「到底什麼是國保?」、「自己是全職的家庭主婦,可以投保嗎?」、
  「可以幫家裡剛出生的小寶寶投保,讓他年老時可以多領一點年金嗎?」
 

※已經
60歲的老劉,從年輕踏入社會工作至今,勞保年資已有35年,由於已達
    勞保老年給付上限
45
個月的標準。老劉聽人說,如果不趕快退休,一旦國保
    開辦,就不能加入國保,因此想趕在
10月前申請退休。
 

但最近又從報紙得知勞委會打算把勞保老年給付由一次金改為年金?
老劉不解,究竟甚麼是勞保年金?與國民年金又有甚麼關係?

隨著勞保、公教保險的實施,讓廣大勞工、公務員在退休後
可以有一筆老年給付,作為退休生活的經濟來源之一,但除了勞工、公務員外
根據統計,全台還有
353萬人沒有任何軍公教、勞保等職域性社會保險的保障

※哪些人是國保強制納保對象?
隨著老人化社會來臨,政府為確保這群沒有相關社會保險的國民
也能在老年或發生身心障礙時擁有基本的經濟保障
立法院去(
96)年正式3
讀通過「國民年金法」
將於今(
97)10
月正式實施國民年金保險

依國民年金法規定,只要年滿
25歲未滿65歲沒有參加軍、公教、勞保
也未曾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的國人
以及開辦時未滿
65
歲的農保被保險人,全部強制納入國保保障

因此,全職媽媽美鳳只要年滿
25歲,就是國保的保障對象,當然可以加入國保
不過,由於國保是針對年滿
25歲未滿65
歲未參加社會保險的國人
年紀太小或太大都不在國保保障範圍,所以像美鳳的小寶寶就不能投保

其他包括擺地攤、打零工、
失業者,因沒有軍公教、勞保保障
基本上也是屬於國保的納保對象
即便是外籍配偶,只要年滿
25歲未滿65
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也可以參加國保

※加入國保要繳多少錢?有什麼好處?
至於美鳳加入國保後,每月要繳交多少保費?要繳多久?可擁有哪些保障?
依國民年金法規定,國保費率開辦第1年訂為6.5%,以後每2年調高0.5
最高上限為
12%。國保保費計算公式為【月投保金額(即基本工資)×保險費率】
依此公式計算,國保開辦第
1年的保費為1,123元(月投保金額17,280元×6.5%)
但為減輕民眾負擔,政府會補助
4成保費,被保險人自負6
因此,美鳳每月繳交的保費為
674元(1,123元×60%)

只要美鳳按時繳交保費,等到年滿
65歲當月起
每月就可請領老年年金,直到身故為止
且在加保期間,美鳳若發生重殘或死亡事故
還可請領身心障礙年金、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

由於國保是採「柔性」強制納保方式,符合國保納保條件者若拒絕加保
不繳納保費,雖然不會遭受處罰,但也不能享有國民年金的保障

※什麼是勞保年金?與國保有何關係?
依國保規定,在國保開辦前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
無論勞保年資長短,都可參加國保,但勞保年資超過
15年以上勞工
一旦在國保開辦後才請領勞保老年給付,就不能再參加國保

也因此,有不少像老劉這種勞保年資逾
15年的勞工
打算趕在
10月前請領勞保老年給付,轉投國保


此外,勞保的保障範圍也比國保大
包括生育、殘廢、身心障礙、老年、死亡及職業災害等
而國保只有老年、身心障礙、喪葬津貼及遺屬給付
4
對老劉而言,繼續留在勞保除了可領到較多的老年給付外
也可擁有比國保更多的保障


不過,這一切都得視勞保年金是否能如預期,與國保同步實施而定
提醒每位勞保被保險人隨時留意勞保條例修正案的立法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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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的單親媽媽,母兼父職還要打拚工作,是家中唯一的經濟支柱
必須加強醫療險和意外險的規劃,給自己和子女保障

南山人壽意外及健康險部副總經理童恩霖表示:
許多人常忽略意外險的保障,其實意外險最大的特點
就是「保費低廉、保障充分」,對於一家之主的單親媽媽來說
擁有一張意外險保單,是單親媽媽保障全家人經濟負擔的超值方法

此外重大疾病險、醫療險及防癌險更是單親媽媽們必備的保障
由於癌症是國人死因之首,若不幸罹癌或突發重大疾病時
就能做為龐大醫療費用所需,避免因健康亮紅燈而拖垮家中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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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多人透過保險來規劃子女教育基金
不過卻常忽略贈與稅的問題
專家指出,這時候就得搞清楚要保人、被保險人與受益人之間的三角關係
否則就可能有贈與稅的產生
最好用小孩作為要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


隨著
投資型保單、分紅保單的出爐,越來越多人在資產配置的時候
將保守穩健的資金放在透過保險來規劃退休或是子女教育基金
一般來說,規劃退休比較沒有贈與稅的問題
但在規劃子女教育基金時就很可能產生


主要是因為當小孩未成年保費由爸媽繳納的時候
父母繳的保費就是贈與金額
一旦年保費超過111萬元就得繳納贈與稅
而為了透過保單有效節省贈與稅
最好的方式就是利用逐年贈與的方式
先把錢贈與給小孩,再用小孩名義買保單
才可以發揮最大的節稅效果


用保單來規劃退休時,如果要保人就是受益人或者與受益人是配偶關係
都沒有贈與稅方面的問題
但若是用來規劃子女教育基金的話
就得搞清楚要保人、被保險人與受益人之間的三角關係
否則就可能會有贈與稅的產生

例如:由爸爸當要保人,兒子當受益人,此時只有保單給付發生的時候
才會產生贈與行為,也就是當保單滿期金或是生存金給付金額超過111萬元時
就得繳贈與稅

另外,很多幫未成年小孩存教育基金的父母,以小孩作為要保人和受益人
看起來好像沒有贈與稅的問題,不過由於代小孩繳的保險費就算贈與金額
一旦年保費超過111萬元(假設沒有其他贈與),就須為超過部份繳納贈與稅


因此,壽險專家多建議透過「逐年贈與」的方式,來有效節省贈與稅
也就是用小孩作為要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在總保費222萬元之內
每年由父親名下每年贈與部份財產給母親(夫妻間贈與免稅)
再由父母帳戶各贈與111萬元到小孩帳戶
這樣小孩就有資金用自己名義繳納保費
也就沒有贈與稅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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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一:這是一張「活」的保單

與一般的壽險保單不同,它的生效並不在於生命的終結
相反地它是一張與被保險人站在同一個陣線,共同對抗病魔的保單
當被保險人不幸地罹患重大疾病時
只要憑藉醫師診斷書及相關文件就可以申請理賠
被保險人可以利用這筆理賠金,做最有利的治療
因此,這張保單的生效將可以協助被保險人延續寶貴的生命
讓被保險人得以更加無憂無懼地面對病魔,也更有機會重新擁抱健康的人生

理由二:保障內容包括七大死因
重大疾病保險所保障的範圍包括癌症、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腦中風、
癱瘓、慢性腎衰竭及重大器官移植等七項;重大疾病險幾乎可以算是一張人人
用得到的保單。


理由三:避免家庭財務死亡

當一個人不性罹患重大疾病、接受病魔的折磨之餘,如果還要飽嚐斷炊之苦
那真是情何以堪?重大疾病保險的設計,不僅讓被保險人可以好好地接受治療
更能避免家庭經濟因為龐大的醫療費用而陷入困境,甚至到了變賣家產、
家破人亡的地步。


理由四:彌補全民健保的不足

由於資源的有限性,全民健保中仍有許多部分必須自費負擔,像是指定醫師費
醫師指示用藥、一般膳食費、還有病房差額
等等,這些都是健保不給付的部份
對於這些不給付的部份,重大疾病保險的理賠正好可以彌補健保不足之處


理由五:讓您有本錢安心養病

一旦不幸罹患重大疾病,除了病中治療之外,還有病後的療養
這往往是為人所忽略,卻對治療結果有著相當影響的部份
整個療養的過程,不僅全民健保無法照拂到
即使是終身保險、儲蓄保險,抑或是住院醫療保險,也一樣無法提供足夠的資源
如果再加上失去工作能力,病人的基本生活將立刻面臨危機
更不用說是安心養病了


心得:先愛自己,才能愛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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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序進入分紅保單的分紅旺季
除了可以分到多少紅利是保戶所關心的焦點之外
其實怎麼領也很重要
以目前保單紅利的4種領取方式來看
用來增加壽險保額是最划算的

 

目前分紅保單多有4種紅利領取方式,保戶可以自行選擇
分別是現金給付、儲存生息、抵繳保費、購買增額繳清保險
其中現金給付和抵繳保費意義差不多
每個保單週年日都會發放當年保單紅利
但由於初期年度紅利並不會太多
所以反而可能失去了長期累積的增值機會

 

儲存生息則是指把分配所得的紅利一直保存在保險公司
根據保險公司每年的利率進行複利計息
可以聚沙成塔、積少成多
如果保戶某個時間點很需要錢
而已累積的數目又相當可觀
也可以轉換成現金領取
這是較為常用的選項

 

至於購買增額繳清保險則是指利用保單紅利增購保險契約
以增加保險金額
把每年發放的紅利當作一次繳清(躉繳)的保費購買一定保額
進而不斷增加保險金額

 

這種方式因為採用的費率是純保費(不包含附加費用)
相對比重新購買要便宜
而且增加的保額不需要受到年齡限制就可以增加
也不需要體檢,對於還想持續增加壽險保障的民眾來說,其實最划算

資料來源:工商時報
時間:2008/05/14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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